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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度台南中心行動通信基地台 景觀融合美化計點發包建設工程


公告類別 民間標案
招標案號 (加值會員專用)
招標序次 第2次公告
中文標的名稱 110年度台南中心行動通信基地台 景觀融合美化計點發包建設工程
招標單位 (加值會員專用)
招標單位地址 (加值會員專用)
聯絡人 (加值會員專用)
聯絡電話 (加值會員專用)
數量摘要 1式
公告日期 2021/4/27 上午 12:00:00
領標地點 (加值會員專用)
投標地點 (加值會員專用)
領標及投標期限 (加值會員專用)
開標日期 2021/5/4 下午 02:30:00
開標地點 (加值會員專用)
履約期限 (加值會員專用)
定額押標金 (加值會員專用)
招標文件費(現場領標) (加值會員專用)
招標文件費(電子領標) (加值會員專用)
系統使用費(電子領標) (加值會員專用)
廠商資格
1.具有最近三年內行動電話系統基地台設備安裝實績,投標商應依據【行動電話系統基地台工程發包規範2020/10】第4.1(1)款之規定提出承作能力證明文件(須提供曾辦理基地台工程建設30台以上)。(屬基地台主體工程承作能力部分)2.下列任乙案(a.或b.)(屬室內品質工程承作能力部分)a.須為3G或4G轉發器設備商,如為國外廠商則須為其在台分公司、或其在台正式授權之子公司或代理商,投標時須檢附其曾銷售購方(含工程案或轉發器設備採購案)且用於本案之3G或4G轉發器累計達500台以上銷售、出貨實績證明文件。b.須為從事行動電話基地台或室內涵蓋轉發器建設之工程建設商,投標時須檢附其曾辦理基地台工程建設30台以上或室內涵蓋轉發器工程建設200台以上之實績證明文件。3、具有最近三年內行動電話基地台天線景觀融合美化承作經驗,投標商應依據【行動電話系統基地台工程發包規範2020/10】第4.1(1)款之規定提出承作能力證明文件(須提供曾辦理基地台工程建設30台以上)。(屬天線景觀融合美化工程承作能力部分)4.乙級(含)以上電氣承裝業者或乙級以上電信工程業者(具備NCC核發登記執照)。5.上述投標商所提供之證明文件須為中文或英文,並包含下列項目:(1).客戶名稱及地址。(2).日期。(3).物料數量及合法進口證明文件
補充說明 (加值會員專用)
取消公告日期/說明
完整公告內容 (加值會員專用)